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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推行六项便民利企措施 服务保障物流畅通 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点击:9569次 发布日期:2022-04-28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公安部推出疫情防控期间6项便民利企措施,保证疫情防控物资、民生物资、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物资和春耕生产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便利通行,服务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推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交管业务“特事特办”。严格落实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要求,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开通专门窗口,积极提供集中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开设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对持证货车快速检疫、快速放行,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便利。

推行疫情防控车辆人员牌证“急事急办”。开通应急业务窗口,对支援疫情地区的救护、防疫和运送防疫物资等车辆和人员,实行“应急窗口”急事急办、专人专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接受疫情防控加急业务咨询求助、预约,对接服务需求,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推行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针对近期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在全国推行交管业务“延期办”措施,即日起,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7月底截止,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延期办理期间,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不予处罚。同时,对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和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一并予以延长3个月,保证群众正常办理车辆登记、学习驾驶技能。

推行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为减少群众到医疗机构交叉感染风险,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对申请人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先予办理驾驶证换证,允许申请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对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的地方,将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容缺办理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理换证。

推行交管窗口业务“便捷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窗口服务,在严格落实窗口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科学安排窗口,优化服务流程,做好业务引导和秩序维护,推行提前预约、引导分流、延时服务、周六日服务等措施,保证群众便捷办理。积极推行在交管业务办事大厅应用自助服务终端,便利群众自助、快捷办理业务,实现业务有效分流,避免排队等候。

推行34种交管业务“网上办”。全面应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推行补换驾驶证、补换领号牌、申领临时号牌等34种业务网上办理,减少“面对面”办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增设业务受理、语音电话等坐席,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提升群众网上办事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