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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之“行”成于习,无“教”则不能成 ——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对驾驶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性

点击:5390次 发布日期:2020-06-05

         近日,公安部道研中心发表《基于交通事故数据的驾驶人行为深度分析与改善对策》一文,文中提到:“当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形势依然严峻,其中由机动车违法导致的事故占比较高,驾驶人依然是需要重点管控的关键因素。”

      文章指出,根据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表明:84.84%的交通事故是由机动车违法导致,而其中驾驶人依然是重要因素。综合致死率、致伤率、综合伤亡率三项指标,结合事故致因中的驾驶人行为特征,总结出以下特点:一是从事故伤亡人数来看,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伤亡人数的14.03%,是事故致死最重要的原因;二是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类驾驶行为如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变更车道等行为导致事故占比达43.13%,远高于酒驾、疲劳驾驶等致因事故占比(22.1%);三是险要路侧、隧道及匝道口是事故发生的高危路段;四是雾雪等特殊气象条件下事故伤亡情况更为严重;五是不当避险和变更方向动作会加重事故后果。
      文章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驾驶人对安全驾驶知识缺乏(缺乏盲区、安全距离、灯光使用知识)、交通规则意识不强(随意变道、争道抢行)及应急处置能力不高(特殊路况及恶劣气象条件操作不当)等。
      其实,究其深层次原因皆与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息息相关,即行业积弊已久的应试教学,轻意识、重操作的行业风气以及较低科技投入的行业认知。如按规定让行、会车、变更车道等驾驶行为均应在驾驶培训阶段就养成扎实的规则意识和安全习惯,而目前大多数驾培机构将大量宝贵的训练时间用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培训中,疏于对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训练;又如隧道、山区道路等特殊路况、雨雪雾等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应急处置等安全驾驶所需的技能与意识受限于场地和技术条件,在驾驶培训这个环节中是缺失的。
      文章强调,针对交通事故发生暴露的驾驶人意识缺失问题,要大力推进安全知识在培训环节的落地,将安全驾驶知识贯穿培训全过程,提高驾驶人对驾驶风险的主动识别与预防能力;针对驾驶人交通规则意识不强的短板,应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加强驾驶培训理论知识讲授,强化驾驶人路权概念与意识;针对特殊路段、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要充分运用AR、VR等新技术手段,在驾驶培训环节推进模拟场景的训练,强化驾驶人技能的学习、体验。
      今年4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其中《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 这都充分说明了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是道路交通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近期,中道协驾工委将组织全国性质的法规理论培训讲师大赛,改善当前我国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轻培训、重考试”,“轻理论、重操作”的现象,更好地提升驾培机构的整体培训水平,补齐理论培训的短板,推动形成既重理论、也重实操的驾驶培训教育体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充分重视和发挥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在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链条中的源头把关作用,才能逐渐净化我国道路交通环境,逐步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文化。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驾工委